变更募资用途事项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披义务 松原股份时任财务总监李未君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界面新闻
发布时间:2023-07-31 23:40:08
【资料图】
7月31日,深交所对松原股份时任财务总监李未君下发监管函。
经查,2023年4月13日,松原股份披露的《关于以自有资金置换募投项目部分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暨相关公告更正的公告》显示,自2022年9月2日、2022年10月14日开始,松原股份募投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出现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出原计划投入金额的情形。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前述两个募投项目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分别超出4,215.20万元、738.25万元,占当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分别为14.99%、2.62%。针对上述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松原股份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2月24日,松原股份才履行股东大会补充审议程序,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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